路甬祥:深入贯彻实施科普法不断提高科普工作质量和水平

顾瑞珍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顾瑞珍)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29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科普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科普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科普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实效。

  路甬祥说,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普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科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科教文化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科普领域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促进科普事业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科普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可喜局面。

  他指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科技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突显。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知识和人才支撑,科普事业可以大有作为,也应当大有作为。

  路甬祥强调,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保证科普法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科协和各社会团体要通力协同,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开展科普活动。要努力增强科普工作实效。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普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自觉参与的方式。要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公民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围绕科普法的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科普工作规划制定、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馆设施建设及开放、科普事业税收优惠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科普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主持会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科普组织、科技和科普工作者代表出席了会议。

来源: 新华网2012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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