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民革的议案提案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3-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6日15:00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三层金色大厅举行第一场记者会,邀请新一届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九位主席集体接受媒体采访。图为新华社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陈竞超 摄

  [新华社记者]我也有个问题想请问万鄂湘主席,不过我的问题是关于民主党派的。我们都知道十八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您刚刚也提到了民革,作为民革来讲社会法治建设一直是我们近年来调研、参政议政重要领域,请问您民革是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它现在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谢谢。

  [万鄂湘]非常好的问题,也感谢你关注我们民革的参政议政工作。这个问题我在开场当中已经简单介绍了一下。实际上我们还有一些数据,比如说有关民革在社会和法治方面的提案数量,我粗略算了一下,每一届政协大会开幕的时候,我们以民革中央的名义提交的这方面提案占了1/4以上,每一年都不会少于1/4,这是一个总量。这方面的议题包括哪些方面呢?我大致归纳了一下,比如有关住房保障、医疗保险、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农村法治环境建设。最后还是回到你讲的效果问题,我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我们在这方面有哪些议案提案,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个例子,我们有一个提案叫水资源的司法保护。在第十一届政协第一年当中提出来的,我们在这个提案中提了一个什么观念呢?就是能不能按照中国海事法院的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管水的,或者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大家马上会问,为什么要按海事法院的体制呢?可能大家不太清楚,中国的法院一般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的,比如每个县有个法院,每个市有个中级法院,但是唯独海事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置,是按流域设置的。比如长江只有武汉海事法院一家,从重庆管到上海的上游,有什么好处呢?统一司法标准,还有排除各种干扰。

  如果环境保护法庭按行政区划设置的话,大家想一想效果会怎么样。我们这个提案一提出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响应,至少是司法方面的,比如贵阳率先设立环境保护法庭,把贵阳市的三大库区全部由一个法庭管起来了,突破了行政区划的概念。随后又有昆明的滇池专门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还有太湖无锡的法院也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后面助推了什么制度的产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我想这个提案一石激起千层浪,马上面很多法律的接续的讨论都引起了学术界、司法界各个方面的关注。

  第二个例子,关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可以说是一个大的课题,在修改之前全国人大就提出了这个课题。我们由民革中央、最高法院、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三家联合在一块组成了一个大的调研团,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带队,去了四五个省,我们最后调研报告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修正案,对民事诉讼法。我们把这个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以后,他们进行了非常认真的研究,最后反馈给我们意见,他说你们提的八个修正案中已经采纳了七条,还有一条留在以后,因为目前有些条件还不具备,今后的修改过程中会逐步吸纳你们这些观点和提案。

  我想这两个方面的事例可以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的调研方式如果采取中央出题目,民主党派来组织,政协的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来积极参与,形成这样的调研报告能起到一个法制的推动作用是无穷的。实际上还产生一个附带的效果,我们这些提案产生这么好的社会反响以后,又吸纳了全社会社会法治方面的人才,比如律师、法学教授纷纷都希望加入民革,因为知道我们民革党章去年的修改,专门把社会法制人才作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对象。

  向大家报告一下,现在全国省市中高级法院和省市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市一级的司法厅、司法局,政府的法制委员会也好、法制办也好,我们担任副厅级以上的实职这方面的司法领导干部有二十几位,这就是一个集聚人才,通过提案不仅使城市产生反响,也产生政党的凝聚力,这就是将来民革要继续沿着中国的法制发展方向,进一步开拓我们参政议政的领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方面,我们还有很多事可以做。谢谢你。

来源: 新华网 2013年3月6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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