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主持澳门特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第一次全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1-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日报澳门11月24日电 (记者苏宁)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24日在澳门举行,选举会议成员34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分发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来澳门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建国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向各位选举会议成员问好并对他们积极出席会议表示感谢。

    在介绍了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后,李建国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澳门回归祖国以后,广大澳门同胞既有权依法参加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各项事务的管理,也有权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是澳门同胞摆脱殖民统治、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两制”的重要体现。

    李建国指出,澳门回归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先后选举产生的九届、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过去的13年,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澳门全国人大代表富有开创性而又务实的履职活动,已经成为“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做好澳门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和澳门基本法,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信大家会以对国家和澳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选举工作搞好。

    李建国说,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同时,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澳门前三次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成功的,选出的代表是符合要求的。我相信,在前三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家这次一定不辜负全国人民的期望,不辜负广大澳门同胞的期望,把真正拥护宪法和澳门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澳的人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李建国强调,澳门回归祖国13年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澳门同胞当家作主,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刚刚胜利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盛会。十八大报告对港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部署。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对于继续成功地把“一国两制”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希望大家心系国家根本利益和澳门同胞福祉,不负众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这次选举任务。

    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经过表决,推选出由马有礼、刘焯华、李沛霖、杨俊文、何厚铧、贺一诚、黄显辉、曹其真(女)、崔世安、梁庆庭、廖泽云等11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的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

    会议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12名;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

来源: 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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