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3-1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十一号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十二号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订)》,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这3部法律和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泰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确认何锦龙、刘和平的代表资格有效。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满生、鄢良钟的代表资格终止。现在十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77人。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鉴于苏宁同志已另有任用,会议表决通过,免去苏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
        在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开幕式,国务委员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闭幕式,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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