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3-10-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八号令予以公布,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九号令予以公布,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的决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接受张耕的请求,报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认。
        会议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名单:
        一、免去梁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张耕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田凤山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四、任命孙文盛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五免去王桂芳(女)、任玉玲(女)、臧玉荣(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王立文、王洪光、朱海年、张玉娟(女)、侯建军、董世宏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报告、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吴邦国委员长访问菲律宾、韩国、日本及出席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四届年会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在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开幕式,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闭幕式,国务委员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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