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3-08-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七号令予以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会议批准了3个国际条约和协定,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以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三部法律草案。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华福周(女)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会议还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宋照肃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曹卫洲、王庆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任命安建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任命张仲芳、杨振江、张建南、王鸿翼、姚世根、敬大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孙佩生、王哲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邦国委员长在会上向第二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开幕式,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列席会议。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闭幕式,国务委员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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