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3-07-0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3日至28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四令予以公布,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五号令予以公布,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六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的决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的决定、关于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其两个修改议定书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0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和其他任免名单。  
        会议审议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行政许可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瓦努阿图、巴布亚新几内亚并出席第三届太平洋岛国论坛议长会议对话会情况的书面报告。
        在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副委员长出席开幕式,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副委员长出席闭幕式,国务院曹刚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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