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3-05-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5日至26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吴邦国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卫生部部长决定任免的名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号主席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决定,免去张文康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吴仪为卫生部部长(兼)。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  
        会议还听取了公民身份证法草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港口法草案三部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108届大会情况的书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报告等。
        在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开幕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副委员长出席闭幕式,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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