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2-07-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李鹏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八号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九号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七十二号令予以公布;以上三部法律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关于香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关于澳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贵州省原全国人大代表卢万里最近被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名单:任命钱锋、杜万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刘长春、柴庆生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本次会议还继续审议了水法(修订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听取了民办教育法草案、农业法(修订草案)、测绘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0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1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01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在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李鹏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曹志、成思危、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国务委员罗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抒滨列席。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何鲁丽、曹志、成思危、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王忠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抒滨列席。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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