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淑萍:特种设备报废问题要有罚则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5-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在分组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时,冯淑萍委员提出,对于特种设备的报废问题应规定相应的罚责。

  冯淑萍认为,对于“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法律不仅要规定“使用者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且还要在罚则上作出规定,督促其毁灭设备,不再使用。为此,冯淑萍建议增加“应报废不报废仍继续使用的应该予以罚款”的相关内容。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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