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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

旅游监管规定解决“投诉无门”问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4-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法制日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席锋宇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针对旅游市场监管多头执法、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投诉无门等问题,旅游法单独设一章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尹中卿介绍说,在立法调研、草案起草过程中,旅游管理体制一直是一个重大的难点问题。旅游是一个长链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涉及国务院20多个部委。旅游法立法较晚,在开始制定旅游法的时候,很多方面的法律都已经制定出来。国家旅游局在国务院序列中属于副部级单位,这样的管理体制面临着一个“小马拉大车”的问题。起草中,曾经试图用旅游协调会议或者叫假日办来解决。但是这种设置没有法律地位,也没有形成制度。所以,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吸收了一些地方成立旅游委员会的经验,这样就提高了旅游管理部门的层级。

  尹中卿介绍,关于旅游监管,旅游法明确地规定:“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这是作了一个原则规定。另外本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这是适应现实,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包括征求中央编办的意见后作出的规定。

  尹中卿说,对于现在旅游市场监管多头执法、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投诉无门”等问题,本法在旅游监督管理一章作出规定。最主要的是明确了旅游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各自的责任,强调了政府负主要责任,同时明确规定了旅游主管部门的权力,对相应的主管部门以及职能部门明确了其权限。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04月26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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