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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对导游建立“五位一体”的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1-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庞丽娟审议时说,我认真读了这次审议旅游法草案提供的参阅材料,注意到在社会公众对旅游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一方面是对旅行社的责任规定比较重,对旅游者的保护规定比较多;而另一方面是对旅游业者、导游的服务态度、强迫购物等突出问题反映强烈。这是大家平时可以普遍感受到的,也是普遍听到的。要从根本上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制度设计入手,从制度上系统解决这个问题。

庞丽娟提两方面建议,一是对导游建立五方面或者说是“五位一体”的制度。1.对导游建立基本工资制度。现在导游态度不好,从早上就开始拉着去购物,这不是一个两个导游,不是一家两家旅行社,既然很普遍,就要从制度上探寻原因。现在的导游是没有基本工资的,是零月工资。所以,建议建立导游基本月工资制度,所有旅行社只要聘用导游就要遵守这项规定,就必须要支付导游月工资。2.就是建立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不能说仅仅根据导游给旅游社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这样会出现带的人越多、跑得越快越好,不能仅仅考虑团次、人数,更要考虑服务态度和质量,表扬和投诉等等都要结合考虑。3.建立旅游从业人员基本正当的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导游人员的人格、人身安全不受侵犯。4.严肃旅游人员的从业规范和问责制度。5.建立国家层面的荣誉制度,以激发和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自律感。

二是在总则当中增加两方面规定:1.立法宗旨,突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2.强化旅游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的内容,充分发挥旅游行业组织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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