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修订草案在优化基金组织形式,对公募基金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严惩‘老鼠仓’以及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等方面作出了实事求是的制度安排,是一个较好的草案。”任茂东委员说。
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难度大、发挥作用难的问题,草案适当降低了持有人大会召开的门槛,将持有人出席人数从50%调整为三分之一,以促进其发挥作用。对此,陈舒说,我们现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有80%,大多数投资者没有能力去参加基金大会。
她表示,靠现在这种降低参与人比例的做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建议在法律上严格规定通知程序,使基金份额持有人都能及时、清晰地了解重大事件,至于是否发表意见由其自由选择。
鉴于我国基金投资者的特点,任茂东建议构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诉讼制度。他认为,公募基金的规模较大,投资者众多且分散,有必要建立有针对性的维权机制。
此外,吕薇委员还建议,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管资格,对在证券监管机关担任过监管工作的人员做出冷却期的规定,比如离开监管部门后几年才可以做基金管理人高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