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预算法修改:十万多亿财政资金如何监管?
财政预决算向社会公开,意在保障公众知情权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现行预算法未对预算公开作出规定。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旨在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我国不断增加预算透明度,各级政府部门的预决算都在逐步公开。2010年我国首次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今年以来,98个中央部门几乎都公开了部门预算。
此外,继2011年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近日表示,今年中央本级和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也将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后公开。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三公”经费公开作为预算公开的突破口,应该做好并逐步细化说明,让专业人士看得懂,这样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就会得到遏制,实现真正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