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修订“一松一紧” 能否开启基金业发展新时代?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赵晓辉、韩洁)老鼠仓频现、内幕交易不断、诚信缺失、资产规模不断缩水,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我国基金业的发展。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严格基金业监管,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同时放宽基金审批,鼓励行业创新。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新规有望开启基金业发展的新时代。
基金业发展呼唤新法导航
毋庸置疑,自2004年6月1日实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促进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69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2.2万亿元,是2003年底的8.5倍,基金持股市值约占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7.7%,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但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基金业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基金法的部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和基金监管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对修订草案作说明时说。
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基金治理结构不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不足。现行基金法缺乏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监管措施也不够严密,难以有效保护基金投资者权益,一些基金的老鼠仓、内幕交易等问题屡禁不止。
而基金的行政管制和运作限制过严制约基金市场竞争力和活力发挥。“基金产品的行政审批制已难以适应基金业竞争需要和投资者需求,基金投资范围较窄,限制了基金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吴晓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