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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法求解两亿劳动者职业病维权之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胡浩 周婷玉)6月27日,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草案清理职业病诊断障碍,简化劳动仲裁程序,拟通过制度的约束,破解2亿劳动者职业病维权之困。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2010年11月在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中国有30多个行业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

  然而,在现行体系下,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诊断和索赔必须经过十余个医疗和法律程序的漫长求索和等待。有调查称,劳动者获取职业病赔偿平均需要3年或以上的时间。

  获得职业病诊断书,是职业病患者获赔必须通过的第一道“关卡”。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只能由指定机构承担。农民工张海超为诊断病情,曾先后看过多家医院,但这些医院都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只能在病历上写上“疑似尘肺病”“不排除尘肺”等。甚至当一家医院取出他的肺切片活检诊断是“尘肺合并感染”后,依然因该院无职业病诊断资质而结果不被认可。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职业病诊断机构过少对职业病患者维权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也是职业病劳动者痛感诊断难的原因之一。

  目前,中国共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89家。全国还有60多个地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甚至在个别省全省范围内只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因为诊断机构少,劳动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常常舟车劳顿,成本很高,很多人望而却步。

  为破解这一问题,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规定符合有关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且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这增加了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陈竺指出,这一修改旨在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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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06月27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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