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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桂花: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领域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5日上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人民调解法草案分组会上,符桂花委员说,在人民调解的范围问题上,建议要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的领域。

符桂花委员说,按照现行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仅限于一般简单的民事纠纷,实践证明,这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应加以拓宽。除了一般简单的民事纠纷外,人民调解的领域至少应拓宽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引起的纠纷;二是农村群众和城镇居民的合同纠纷及一般性的侵权纠纷;三是可以调解解决的行政纠纷;四是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以及刑事案件附民事案件的部分,同时,对于纠纷主体也不应限于至少有一方是公民的现行做法,还应包括法人之间,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以及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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