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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小泉:加强农村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5-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9年4月2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汤小泉审议时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我认为是好的。从这个报告可以看出来,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首先这个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五项制度已经全面铺开。并且,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受助面不断扩大,受助水平不断提高,真正得实惠的群体范围也在不断增大。

 汤小泉委员说,我就残疾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谈几点建议。这个工作中央抓得很紧,而且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在这个报告中我欣喜地看到,农村残疾人的保障问题国家非常重视,报告中多次提到农村残疾人得到了哪些保障和关注,这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我还想说的是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在中国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去年制定的加强残疾人工作的文件中也谈到了,当前我国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因为我们国家8300万残疾人中有75%生活在农村。农村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对于残疾人奔小康至关重要,目前来讲,在农村残疾人中有20%是贫困残疾人。如果不解决他们的问题,就会拖农村奔小康的后腿。

 她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我们称“三保一救”,就是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救助、新农合和新农保。虽然发展很快,但是问题还是不少。

 第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我们抽样调查的时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农村残疾人口的5.12%,事隔两年,2008年已经达到了19.6%,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也就是说在农村20%的贫困残疾人中,基本上得到了应保尽保,但是问题也不少,一是低保水平偏低,对于贫困的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一般的低保水平是十几块钱,很难满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低保边缘户的残疾人,大概330万人,达不到低保标准、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对于农村残疾人来说,他一个月的支出中有20%以上是维持他的疾病或者残疾生存所需的开支。如果他们不享受低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三是农村残疾人中有很多重残疾或者重度的残疾人,他们领取低保补助金非常不方便,所以很多人没办法就放弃补助金,生活非常困难。因此,残疾人领取低保金的服务模式上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二,关于救济、救助问题。从2006年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有11.68%的农村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大约有200万人次领取过救济、救助,2008年我们调查的时候达到了331.9万,说明国家对残疾人的救济、救助水平几乎翻了一番,力度还是很大的。问题是我们在满足救济、救助残疾人需求方面还不充分,据我的近期调查有66.8%的农村残疾人急需医疗救助,61.8%的农村残疾人需要基本生活救济、救助。比如一些地区的五保残疾人,每月仅有100元的生活费,他们的基本生活还是无法保证的。

 第三,关于医疗保障,新农合发展得很快,现在93.5%农村残疾人都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而且这个百分比比上一年上升了9.1%,超过了健全人的平均水平。对于农村残疾人参加缴费困难的地区,政府都给予了一些资助和补助。但是很多残疾人的补助标准比较低,特别是他们有一些特殊需求(如医疗卫生需求)得不到满足,不能报销,所以很多残疾人就采取了小病拖、大病抗,因病致残、因病致贫,或者以死解决因病造成的困难。

 第四,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方面,感觉现在残疾人交费比较困难,这个问题也希望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对于残疾人给予特殊的关照和支持。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更加关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因为他们会拖整个农村建设的后腿。

 汤小泉委员建议:一是,在确保农村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提高救助范围、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服务水平。二是,农村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方面能够实行分类施保的原则,就是对于边缘户的330万农村残疾人,希望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于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希望由差额补助变为全额补助,使他们缩小和正常人的差距。三是,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能否在病种、医药范围和药费标准方面给予适当调整,对纳入新农合的残疾人给予特殊优惠保障。四是,在新农保的实施过程中,对于农村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补贴,确定统一范围的优惠政策。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5月6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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