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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如俊委员提问

浏览字号: 来源:  2019年06月28日 14:42:49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如俊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如俊:谢谢东明副委员长,我先来给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一个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研究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在权益保护、融资支持、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增加了新的内容。请问国务院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法律的规定,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谢谢。 



国务委员王勇回答问题 

    国务委员王勇:非常感谢徐委员的提问,我代表国务院作简要回答。尊敬的战书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同志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这次专题询问。这次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亲自出席了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了执法检查及法律评估工作方案。陈竺、王东明、郝明金三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到各地进行组织指导、调研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动,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这也是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前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昨天各位委员已经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报告总体上是肯定了近年来在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明确指出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对这些问题抓得准、原因分析得透、建议提得实,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工作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去年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又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在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今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环境的支撑。我想这会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活力。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本次执法检查报告所提的要求,认真研究吸收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快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大力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全面地落实落地,依法推进中小企业各项工作上个新台阶,取得更好的实效。总体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降低中小企业成本负担。重点是做实税费改革的“减法”,做足财政支持的“加法”。一是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率。增加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的抵扣,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对部分地方税种实行减半征收,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二是积极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国21个省(区、市)地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了“零收费”,为企业减负400多亿元。目前正在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用电和物流成本,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优化支持方式。2018年中央财政针对中小企业安排的支持资金约150亿元,今年又做了预算,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第二,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是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从源头上降低资金成本。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融资专项行动。二是优化考核目标。建立和完善“敢贷、能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银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三是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设立和运营。进一步完善刚设立的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第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大幅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今年我们要求全国企业开办时间普遍降到5个工作日以内,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市场主体注销制度,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体制,实施公正的监管。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清单制度,明确要求“非禁即入”,大力放宽金融、电信、电力、教育、医疗等行业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努力打破“卷帘门”“玻璃门”等各种形式的准入壁垒。三是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参与度和竞争力。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配套法规制度,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和信用制度的建设。

    第四,着力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项行动。国务院已经专题研究,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近期将要开展大督查,检查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执行情况,进一步要求各地对欠款限时清零。截至2019年4月底已经清欠3058亿元,清偿进度为36%,年底前确保完成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中小企业产权保护,以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为重点做好对中小企业各类产权的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有违反产权保护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是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完善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机制。对民营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防止“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第五,着力扩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供给。一是加强服务能力的建设。发挥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的集聚效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政策信息服务。持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二是要加强服务载体建设。培育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一带一路”,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总之,国务院以及各相关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依法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不断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项困难和问题,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迸发活力,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陶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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