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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49件。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6件、修改法律的39件、编纂法典的3件,共涉及24个立法项目,以及开展国旗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支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进一步提高议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在立法中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建议。43件议案涉及的19个立法项目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审议或者列入立法规划计划。在编纂法典、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时,充分吸收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提升代表联系质效。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共联系全国人大代表600余人次,邀请89人次代表参加36次立法调研和22场座谈会、评估会,并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途径,及时反馈有关工作情况。三是,稳中有进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创新发展。首次办理执法检查相关议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调研,与代表当面沟通。将议案办理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等工作密切结合,确保代表议案办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会议,对49件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14件议案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议案1件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2025年4月30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规范异地执法行为,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明确国家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存在争议的处理办法;强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遵守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强化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的赔偿责任。
  2. 关于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2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25年6月27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按规定报告;完善混淆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标准;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
  3. 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1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5年6月27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虐待动物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可以适用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4. 关于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议案1件
  法治宣传教育法已于2025年9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法治宣传教育法中规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对老年人、残疾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条件具备的采取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等。
  5. 关于制定国家公园法的议案1件
  国家公园法已于2025年9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国家公园法中规定,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开展相关活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生态廊道、重要栖息地等的不利影响;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鼓励原有居民参与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开展的经营性服务等。
  6. 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1件
  仲裁法已于2025年9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后的仲裁法中规定,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依法协助收集证据,进一步强化对仲裁庭收集证据的支持。
  7. 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3件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于2025年10月28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经村民同意可以参加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所需经费由委托部门承担等。
  8. 关于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1件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于2025年10月28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后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需要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委托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所需经费由委托部门承担等。
  9. 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议案3件
  网络安全法已于2025年10月28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中,增加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风险防范,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规定;对不依法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保护、违法信息处置、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等违法行为,完善了处置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明确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违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等行为,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处罚等。
  二、4件议案涉及的4个立法项目,纳入相关立法项目一并考虑,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0—12. 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关于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
  对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统筹考虑。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0月,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消除污染、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等。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相关规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后,按程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13. 关于编纂公益诉讼法典的议案1件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制定公益诉讼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2025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修改完善草案时认真研究采纳议案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同时,将会同有关方面围绕编纂公益诉讼法典的必要性、可行性,进一步开展研究论证。
  三、25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或者作出相关安排,牵头起草单位正在抓紧起草和研究论证工作
  14. 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议案2件
  修改国家赔偿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提出修改方案,并听取了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将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继续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形成草案并按程序提请审议。
  15.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议案10件
  修改刑事诉讼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结合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方面,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研究修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将草案提请审议,并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继续研究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
  16. 关于修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议案1件
  修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法律草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并在立法工作中认真研究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
  17. 关于编纂教育法典的议案2件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积极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作为专门项目予以安排。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法、学前教育法等教育领域法律,不断完善教育法律制度。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教育法典编纂研究论证。
  18. 关于修改刑法的议案8件
  刑法修正案(十一)根据预防和惩治犯罪的需要,已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的规定。对议案提出的其他修改刑法的意见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对属于法律适用问题的,督促有关方面尽快明确定罪量刑具体标准;对需要进一步修改刑法相关规定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认真考虑。
  19. 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2件
  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议案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法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将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继续研究论证;有的将推动相关部门,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时予以吸收采纳。
  四、5件议案涉及的5个立法项目,有的可待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计划,有的可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还有的涉及的问题可通过加强相关法律实施予以解决
  20. 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议案1件
  21. 关于修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议案1件
  22. 关于制定行政检查法的议案1件
  23. 关于制定民事证据法的议案1件
  24. 关于修改工会法的议案1件
  五、1件关于开展国旗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已经进行深入调研,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国家标志规范使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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