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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2件,其中要求修改法律的议案30件、制定法律的议案32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归类后,共有43个立法项目。
全国人大财经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不久,3月13日财经委专门召开了中央网信办、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等34家承办单位参加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根据承办议案数量多、涉及面广、难度大等特点,研究议案内容,共商办理工作,并就议案初步处理意见分工作出安排,明确相关要求。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联系沟通,采取当面汇报、电话视频、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征求代表的意见。从承办单位反馈汇总的情况看,代表对议案答复意见及办理工作表示认可满意。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相关工作,对每件议案分别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9月2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第38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企业破产法,共3件议案涉及的1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主要内容在相关法律草案中已有考虑,全国人大财经委将配合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后续工作。
二、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商标法(1件)、企业国有资产法(3件)、产品质量法(2件)、预算法(1件)、商业银行法(2件)、旅游法(2件)、招标投标法(3件)、铁路法(1件)、价格法(1件)、电力法(2件)、海关法(1件)、政府采购法(1件)、税收征收管理法(2件)、保险法(1件),要求制定社会信用(建设)法(2件)、数字经济促进法(2件)、行业协会商会法(3件)、不动产登记法(1件)、金融业监督管理法(1件),共32件议案涉及的1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起草单位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三、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公路法(1件)、个人所得税法(1件)、信托法(2件),要求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2件)、知识产权保护法(1件)、普惠金融促进法(1件)、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法(1件)、国债法(1件)、商事调解法(1件)、个人破产法(2件)、政策性银行法(1件)、住房租赁法(1件)、物业管理法(1件)、遗产(和赠与)税法(2件),共18件议案涉及的14个立法项目,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适时提出立法或者修法建议。
四、代表提出要求制定反外国经济胁迫法(1件)、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保护法(1件)、低空空域管理法(1件)、农村危险房屋管理法(1件)、数据资源法(1件)、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法(1件)、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法(1件)、注册工程师法(1件)、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1件),共9件议案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改进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