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 依明巴海参加分组审议时发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踊跃发言
天山网讯(记者韩晓怡摄影报道)7月26日、27日两天,出席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草案)》等条例(草案),并进行了热烈讨论,各抒己见。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对各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可操作的建议和意见,将提交本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 依明巴海参加分组审议时说,《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草案)》的制定,使维吾尔族传统文化艺术得以更好地保护。有两条具体建议,一是《条例》(草案)第2条中的“发掘、整理、弘扬、保护、传承和管理”的内容很重要,但传承和保护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允许用更好的形式和音乐来表现和演绎传统木卡姆艺术。二是第23条中的“篡改”两字的内容不好界定,没有特定的标准,应予斟酌。
薄晓委员说,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继承是前提,但要发展就必须要创新,艺术是有规律的,创新是艺术的生命,能为传统艺术的发展起到更好地促进作用,条例应当体现这个精神。
对于《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说:“在修改过程中,我们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对敏感和焦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取得了共识。修改中有两个突出和反复斟酌的问题,第一是婚检,婚姻法规定不能强制婚检,但调研中大家认为,在艾滋病发病的严重地区,应当提倡和明确免费检查,同时在具体操作时做到必须检查。第二告知,调研中大家都强烈感受到,艾滋病患者必须如实将病情告知配偶或有性关系者,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内地的做法是疾病防控中心工作人员专门做告知工作。我区艾滋病防控任务繁重,征得本人同意,做好告知工作,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因此,必须确立告知的内容。”
阿扎提 苏里坦委员提出两条建议,《条例》中应有相关保障艾滋病患者受教育权利方面的内容;对患者和其它不法分子利用艾滋病的传染性危害他人和要挟社会的行为,建议条例在法律责任部分作出明确的规定。
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项条例认真审议。近几年来,我区艾滋病患者数量增长很多,防艾形式比较严峻,组成人员认为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出台非常有必要,对艾滋病进行有效防控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广大群众密切关心的事情。
对于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的出台,组成人员表示,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在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出台很有必要。对于民族遗产的继承应该传承精华,去除糟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认真调研,会上反复斟酌,争相发言,提出了与切实可行的各类建议,着实为群众考虑,履行了人民所赋予的权利,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