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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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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6日 00:00
人民日报厦门3月5日电 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近日在厦门召开全国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会议。
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65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7.5万人。2005年新发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7万人,因艾滋病死亡约2.5万人。
(曹程程)
来源: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06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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