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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常委会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来源: 新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6月01日 14:29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于6月4日至10日,分别前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对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月31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该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此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残疾人医疗康复情况、残疾人教育情况等。检查组将听取当地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人大代表、有关单位负责人、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座谈,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康复机构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据了解,我区现有残疾人106.9万,涉及389万家庭人口。多年来,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残疾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初步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截至目前,我区已连续制定了五个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五年计划和规划,残疾人法制建设、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就。如今,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种康复项目和工程,我区19.8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我区在全国率先将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资助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使残疾人参与新农合的覆盖面达到96%。县、乡、村三级康复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25个县参与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

  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也取得稳步发展,通过加大对按比例就业的执行力度,我区城镇就业残疾人达到6万余人,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的达到18万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残疾人毕业生有90%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用工意向。另外,我区还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8家;投资660余万元,建立1个省级、15个地级、100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

  我区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小学附设特教班9个,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达到5991人。全区有聋儿语训机构16个,目前在训聋儿377名。学龄前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5%。同时,自治区残联普及推广《中国手语》,近22万名听力言语残疾人生存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得以改善。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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