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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常委会视察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

来源: 新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04日 15:53

  5月7日至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将对《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5月4日上午,视察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将重点就《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基本经验、存在问题,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的建设情况,主管部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拨付情况,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落实情况,针对不同群体、对象、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落实条例中“迟作为、少作为、不作为”者的问责情况等,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开展视察活动。

  据介绍,《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以来,自治区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体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培训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树立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新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新拓展、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有新突破、农牧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切实加快了自治区依法治区进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视察组组长栗智出席汇报会。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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