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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交办

来源: 新疆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2月02日 15:35

  (新疆日报网讯)2月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及有关组织交办完毕。这是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区各族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111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的15件(并案后为9件)立为议案,其余的96件改作代表建议,连同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771件建议,共867件。867件代表建议中,经济发展类344件,社会发展类199件,农牧类134件,政法类12件,其他178件。

  9件议案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867件代表建议中的844件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4件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理,1件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办理,18件交自治区其他有关组织办理。

  根据规定,代表议案的承办单位应在收到议案6个月后,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应在3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代表。今年下半年,自治区“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要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职责,严格处理程序,积极改进和创新办理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冯瑾)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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