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昨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平安、丁玉龙、于相梅、俞爱山、陆秀兰、任生元、张文阁,秘书长强伟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文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维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军,市政协秘书长李树岩,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石嘴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宜;审议了石嘴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彰了优秀市人大代表和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彭友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过去的五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诸领域,特别是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移民安置等群众关心的民生事业,认真开展了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公共预算执行等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发挥了人大参政议政和监督等作用;自觉维护人大常委会形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动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彭友东强调,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2年12月17日至21日召开。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确定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美丽新型工业城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希望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算好时间账、任务账,加强责任落实,把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