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11月26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平安、丁玉龙、于相梅、俞爱山、陆秀兰、李巨才、任生元、张文阁,秘书长强伟出席会议。
副市长潘明生,市政协副主席李生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维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军,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2年石嘴山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12月17号至21号召开;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彭友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十件民生实事深受全市人民的欢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十件实事”所涉及的20个子项工程已完成15个,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市人民政府要再对“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加大办理力度;要加强对已完成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发挥惠民工程的社会效益;对尚未完成的承诺,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争取早日发挥预期效益,取信于民。
彭友东指出,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集中反映,市人民政府要对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能力办理而未能办理的,要认真研究,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办理、及时答复代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意见,应向代表解释清楚,说明原因,取得代表谅解。
彭友东强调,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民政府、法检“两院”、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早动手,做好会议各项工作报告的起草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限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进行审查;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抓紧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区、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为向自治区、市人代会提交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彭友东要求,新任职干部要珍惜组织的厚爱与重托,珍惜人民的信赖与期盼,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廉洁自律,以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新的作风和新的业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出色答卷,为建设和谐富裕美丽新型工业城市、在全区率先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做出应有贡献。
新任职干部集体见面,5位新任职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