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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田莉

来源: 石嘴山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8月03日 15:09

  行使人事任免权,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了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使人大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服务中心促发展,围绕大局谋大事,强化职能督落实,营造环境强作风”的工作思路,找准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任命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探索和改进。在7月31日召开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强调,今后,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法检“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后作表态发言,并在《石嘴山日报》公布,在石嘴山电视台播放,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还可以采取听取述职报告的办法,多方位加大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新闻媒体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工作程序,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任命干部监督的这一做法,更有利于增强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更有利于提高任命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记者 田莉)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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