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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来源: 中卫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12月21日 08:54

  12月11日,中卫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中卫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8日至20日召开,会议将选举产生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产生市长、副市长;选举产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产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中卫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秘书长李树茂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君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委组织部、政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旅游局、林业生态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沙坡头区党工委、法院、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动用2012年财政超收收入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中卫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及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召开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审查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建议名单;讨论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批准任命了中宁、海原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景林指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干部和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进中卫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潘景林指出,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回顾总结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确定我市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开好这次人代会,对于动员全市各族人民,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于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的伟大实践,奋力推进中卫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潘景林强调,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举行,标志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使命的圆满结束,也标志着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希望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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