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青海 > 新闻报道

青海省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到海南黄南玉树开展检查

来源: 青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7月13日 08:36

  青海新闻网讯 7月1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的率领下,赴海南、黄南、玉树藏族自治州就《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州县贯彻实施《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森林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森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灌丛保护等情况,深入了解各地在贯彻森林法及实施办法中的措施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检查组认为,自《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在贯彻实施《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中,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护到位,林业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表现在:森林覆盖率增加、江河水量增加、水源涵养功能增强、乱砍乱伐得到遏制、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马福海指出,青海地处三江之源,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认识林业工作的重要性,特别要充分认识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森林的四个地位,即: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使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保护森林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地在贯彻森林法及配套法规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了不少经验。各地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总结、发扬光大。同时,要不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如林权改革、公益林补偿等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以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林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要教育与打击并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教育打击,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马福海一行还与森林公安、护林员、部分群众座谈,了解他们在执法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毛翠香)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