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接待来访群众
包佩
6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同志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了来访群众,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永德,信访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接访工作,同时邀请同一律师事务所马福祥主任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接访。
当天上午,昂毛副主任接待了来自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65号居民李建强,他本人反映:因与青海汉华选煤有限公司酒店转让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此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酒店转让金等费用671702元,判决生效后,我及时申请了强制执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4日下达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并明确要求冻结、划拨青海汉华选煤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671202元,如不足扣除,则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相应价值的财产。判决生效5年多来,我多次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交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还以种种理由推诿,不履行执行法院的法定职责,致使判决生效文书成了一张法律空文,我胜了官司也拿不到钱,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来到贵省人大,请求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依法监督法院执行判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昂毛副主任在仔细查看上访材料,认真听取上访人的诉求,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耐心细致的解答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后说,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信访工作,每个月专门安排一次常委会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集中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以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因此,上访人通过这个渠道反映情况是正确的。从你所反映的问题和相关部门的解释,感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你的案子非常重视,在执行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你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下一步的执行工作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这对案子的执行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下去之后,省、市两级法院对此案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争找到新的突破口,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信访处要认真做好转办和督办工作,随时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努力使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上访人对接访答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