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6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钟振良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经委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桑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桑杰副主任说,劳动关系是诸多社会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这次执法检查适逢全省上下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高潮之际,“两新”目标、“三区”战略和一个保证,奏响了强省富民、科学发展的时代强音。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我们要通过执法检查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桑杰副主任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起实施,这是一部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了用工主体行为,理顺了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省劳动关系总体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二、三产业快速发展,职工队伍不断壮大,职工群众越来越多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是也应看到,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在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需要人大的依法监督,需要劳动和工会等部门的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深化全社会尤其是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劳动者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解决政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把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落实到实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桑杰副主任强调要抓好三个环节,保证执法检查顺利进行。首先,执法检查要抓住重点,注意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其次,执法检查要务求实效。既要从执法检查中,找出职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监督,力求取得实效。又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政府反馈,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整改,使执法检查成果落到实处;还要把执法检查与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有机地结合起来,注意收集法律法规在实施中遇到的操作障碍,对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再次,在执法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一些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支持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察执法工作,鼓励职工与企业同甘共苦,共谋发展,共享成果,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共赢局面。
桑杰副主任就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依法监督。执法检查是一种法定的监督方式,法律性、政策性、政治性都很强。执法检查组的同志要强化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及时消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等材料,打牢基础,依法检查,依法监督。二是要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执法检查要深入实际,检查方式要灵活多样,力求了解和掌握第一手信息。检查组除了听取市县政府汇报外,还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反映他们的愿望,了解和掌握更多、更有针对性、更深层次的真实情况,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并能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东西。三是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执法检查涉及面广,各参与方要积极配合,加强合作。省人大财经委要做好牵头和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意见沟通。检查结束后,及时写出执法检查报告,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执法检查组将在七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是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是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是向社会公开政府依法行政的过程,也是推动整改、促进发展的过程,因此,希望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力,为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前,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专题听取了省工会干校高级讲师汪洋关于《劳动合同法》辅导讲座。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州、地、市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将由桑杰副主任带队,于近日赴西宁市、海东地区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