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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大扎实开展《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 青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10日 16:06

  青海新闻网讯 《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于2012年3月28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升人大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意识和依法治理工作质量,海北州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他们首先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答题活动,使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宣传贯彻《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习宣传、撰写心得体会、办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作者:李旭玲 青人宣)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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