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制定《海北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
近日,海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北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办理规定》、《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拟任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海北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海北州人大常委会会议材料报送制度》六项制度。这六项制度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实际,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制度体系为目标,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严肃会议纪律为重点,严把政策法规关、质量关、程序关、审核关,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领导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以制度建设规范和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 提高常委会议事和工作水平。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