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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大常委会召开2011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 西藏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5月17日 09:07

  今天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暨落实《工作规划》任务分工会,传达学习区纪委关于区直机关2011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暨落实《工作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并通过《关于调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至2012年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的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区直机关2011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暨落实〈工作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根据区党委、区纪委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预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收费管理法、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实施工作的监督以及对自治区“一府两院”和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赵正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登、武金辉出席会议。

  向巴平措强调,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人大机关作为重要的政治机关,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始终不渝地抓好自治区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地方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和良好形象,更好地团结人民、凝聚力量,共同推进西藏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我们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必须从肩负的职责,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向巴平措强调,自治区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进一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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