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免名单
一、免去张雪峰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二、免去魏福海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马春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唐丽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葛芝毅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刘金福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赵锦汶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张雪峰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九、任命魏福海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
十、任命马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葛芝毅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刘金福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赵锦汶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周严惠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十五、任命何涛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六、任命王正云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七、任命王碧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十八、任命耿怀仲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