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人大对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调研
为促进全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强力推动我市林产业发展,审议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常委会副主任张华贵为组长的调研组,于8月初开展了为期十余天的调研,调研分两个组赴昭阳、鲁甸、彝良、大关、盐津、水富六县区,听取了六个县区政府的专题汇报;先后深入到14个乡镇,28个行政村开展实地调研;同六县区林改领导组成员及林改办人员座谈;查阅相关县区的林改档案资料;查看乡、村,林区、农户林权证发放情况及林产业发展情况;召集村、组干部,县、乡人大代表,信用社主任,当地林管员、专业合作社、林农代表参加的座谈会22次,人数达649人。通过调研,调研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八条建议。
一是着力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完善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把林改配套改革工作和林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配套改革试点力度,研究试点中的新矛盾、新问题;研究发展中的一些带倾向性问题,使配套改革稳步健康发展。二是深入研究解决林改工作遗留的特殊问题,涉及到渔洞水库库区的7.93万亩林地,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林改政策为指导,以林农利益为核心,统筹研究解决。对没有确权的坟山林地应通过群众酝酿,予以明确,不能明确到户的应由集体管理。三是妥善解决和处理突出的林地权属矛盾纠纷,有效地改善群众间的关系。尽快整改完善林改主体工作,把尚未发放的林权证发到林农手中。四是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到林业建设和林产业开发中来。五是坚持党的林业政策,加大依法营林、护林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林农保护好生态林,经营好商品林,实现林业生态改善和林农收入增长的双赢效益。六是认真总结全市林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林产业长效管理的机制、办法,促进林产业健康发展。林产业发展用地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房前屋后,基本农田应用于粮食生产发展。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发展林产业创造有利条件。七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紧紧围绕四大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着力加强县、乡、村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以适应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八是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队伍建设,使其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等职能作用;加快乡镇林业工作站办公用房建设,健全以乡镇林业站为中心,与农民各类组织相连接的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