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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大内司委召开全市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工作会议

来源: 六盘水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10日 09:49

  2010年4月22日,全市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茹,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谢如宪,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学朋,副主任委员杨波,内司委委员陶贵萍,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明祥玉,各县、特区、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内司(法制)委工作的副主任和内司(法制)委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杨波主持。会上传达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换届三年来市人大内司委开展的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并通报了2010年的工作安排及议题计划。各县、特区、区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委汇报了各自2009年的工作情况和2010年的工作计划;分别就各自开展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工作作了探讨;针对加强对从事内务司法(法制)工作的同志的业务培训、加强相互交流学习,市、县人大内司委机构名称不统一、对口联系单位不一致使得关系不顺,职责不清,影响工作开展等方面谈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茹充分肯定了这次会议的召开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内务司法(法制)工作搭建了一个平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她说,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我们的工作,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内司(法制)委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司法监督。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种社会矛盾增多,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多;案件数量上升,案件处理难度大,司法队伍建设与之不相适应;司法工作人员面临的社会负面诱惑增大,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反映较大等。从今年人代会上代表们审议人大工作报告中可感觉到,人民群众对人大有着较高的期望值,希望人大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以解决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的问题。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创新司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值得我们共同思考。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监督的权利,行使好这一权利,必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是履职问题,善于监督是方法问题。在工作中,一方面必须敢于履职、认真履职。另一方面注重方法: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效果,既要关注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又要注意选择那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突破口;二是对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案件,依法规范自身的履职行为,不越权,不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而是监督其启动内部监督程序纠正错误;三是加强与被监督部门的联系,既做好事前的主动沟通,又做好事后的跟踪督办;四是将调查研究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把问题找准,监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只要把握好这两方面,工作一定会收到好的效果。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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