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人大“一年三问” 彰显监督力量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年三问”监督以来,加强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这一举措增加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动力,有力促进了全县各项重要工作的开展,并让人大监督成为常态。
“一年三问” 彰显监督力量
“要把规划放在首位,强化规划约束刚性。”
“要发扬民主,科学规划,与时俱进,突出特色。”
“要健全规划管控功能,建立规划联动机制,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4月15日,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座无虚席,与会人员争相发言,有的谈观点,有的指问题,有的提建议,气氛十分热烈。
“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一年三问’监督办法以后,首次以主任会议的形式,专题听取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的场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军告诉记者。
动因:来自人代会上的思考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垫江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称,将在今年适时启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作为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垫江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受到了代表们的热议。代表们认为,在“十一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冷静分析垫江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客观判断垫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确定垫江发展目标、合理制定垫江发展举措,对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意义重大。按照县委“谋大事、议大事、定大事、抓大事”的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理应高度关注这项工作。
如何关注这项工作,使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落地,助推县“十二五”规划的科学编制?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主任会议认为,“十二五”规划事关垫江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必须全程跟踪监督,不仅要在事前对此过问如何编制,而且也应在事中过问编制进展情况、事后过问规划落实情况,这样才能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有效避免其仅写在纸上、停留在嘴上的现象。
如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过问?主任会议认为必须有个办法和制度,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建议扩大过问范围,将“一府两院”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和重点工作,都纳入其中,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这一想法被付诸实践。2010年3月18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一年三问”监督办法(试行)》经审议后获得高票通过。自然,作为事关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被列为了“一年三问”之首,成为该办法出台实施后的第一个监督对象。
“4月15日的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就是‘一年三问’中进行事前监督的一个典型例子。”曾军称。
意义:让监督工作成为常态
“一年三问”监督,是指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年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县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事关社会大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目标任务,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展、年末问结果。
办法规定,首先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相关工作报告,确定年度“一年三问”监督内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再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监督调研组,一般在当年的3月、8月、12月开展“一年三问”。随后,监督调研组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调研情况,年末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督促其整改落实。
办法同时规定,调研组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聘任委员组成,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可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代表视察等方式进行。办法要求,“一年三问”监督应坚持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将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一年三问’监督,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曾军认为,一是量化了监督指标,有利于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工作的开展。二是增加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动力,有利于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三是增添了人大履职的新方式,有利于增强监督实效,让人大监督工作成为常态。
据悉,实施“一年三问”监督工作,是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人大履职实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深化“代表行动”,探索出的又一新举措。
效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听取工作汇报只是该县人大常委会“一年三问”监督迈出的第一步。曾军称,按照工作安排,今年,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对行政问责制落实,桂溪河、迎春河整治,高中扩容工程进展,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建设,检察院侦查监督等9项工作,分别适时开展“一年三问”,促进垫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正确的理念是依法履职的思想保证。 “一年三问”工作自实施以来,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目前,全县“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监督工作已逐步显现出成效。
如启动对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一年三问”监督后,县政府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之纳入工作日程,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就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明确了编制的总体要求、工作时间进程和部门责任任务。此外,县广播电视台、垫江报、县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对此也开展了广泛宣传,营造起了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县人大启动‘一年三问’监督后,增强了我们的工作责任和动力。目前,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中的一些前期课题调研正扎实推进,并初步完成了一些专项规划。”该县政府有关方面负责人告诉记者,如《垫江面向“十二五”规划的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转型研究》已结题,《长垫一体化经济发展》形成初稿,《垫江教育后发先至》已下发征求意见稿,《垫江与渝西六县小康进程比较研究》正抓紧调研和资料收集,公共服务设施“十二五”规划、乡镇卫生发展“十二五”规划、交通“十二五”规划等已成型送审。
据悉,按照工作安排,该县人大常委会又于近期启动了对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建设的“一年三问”监督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相关调研。
记者 廖灿勇 特约记者 周洪
《公民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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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年三问”监督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有效行使监督权,增强监督实效,使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年三问”监督,是指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年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县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事关社会大局、事关发展长远、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目标任务,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展、年末问结果。
第三条 “一年三问”监督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监督内容。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县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确定年度“一年三问”监督内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一府两院”。
(二)组建调研组。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一年三问”监督调研组。调研组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聘任委员组成,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
(三)开展“一年三问”监督。一般于当年的3月、8月、12月进行。
(四)县人大常委会“一年三问”监督调研组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调研情况。
(五)年末,各调研组形成“一年三问”监督书面调研报告,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落实“一年三问”监督内容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第四条 “一年三问”监督可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代表视察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一年三问”监督应坚持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一年三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