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市委书记千军昌与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明亲切握手。咸阳日报记者李军朝 摄
裴育民同志与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明亲切握手。咸阳日报记者李军朝 摄
咸阳日报讯(记者 蒋增科)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3月31日在咸阳胜利闭幕。
上午8时30分许,出席会议的代表按时来到彩虹俱乐部,会场气氛庄重而热烈。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千军昌、裴育民、卫华、吴养民、严宪文、刘国志、寇述政、曹兴魏、肖芳、贺国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千军昌主持本次大会。
市上领导姜锋、李效民、赵润民、刘曙阳、惠进才、陈俊锋、杨勇、唐利如、赵宽兴、马俊民,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过正市级职务的老同志等在主席台就座。
西咸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沣西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管委会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整,千军昌宣布:本次大会应到代表425人,因事因病请假30人,实到39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接受裴育民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接受赵庆明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庆明为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咸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咸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咸阳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委书记千军昌在闭幕大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自始至终洋溢着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气氛,是一次集中智慧、共谋发展、鼓舞人心的大会。
千军昌强调,去年全市上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党的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咸阳连续五年荣获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今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首战之年,也是推进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关键之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和困难同在,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抓住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重大问题,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都能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千军昌要求,要强化民本意识,保障群众权益,把尊重民意作为人大工作的源头,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办事,把常委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廉洁为民、开拓实干的领导集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和法、检“两院”要自觉地把各自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确保各项工作都能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民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千军昌强调,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信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开拓奋进,扎实苦干,为加快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而努力奋斗。
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落下帷幕。代表们满怀信心走出会场,大家表示,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大力实施“工业主导、文化兴咸、生态优市、民生为先”四大战略,突出“四围绕、四加快”发展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1号)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31日选举赵庆明为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赵庆明同志简历
赵庆明,男,汉族,1954年7月生,陕西汉台人,大学文化程度,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0年8月至1973年2月,在汉中市(现汉台区)铺镇公社插队;1973年2月至1976年8月,汉中地区钢铁厂工人;1976年8月至1980年5月,在重庆大学冶金专业学习;1980年5月至1985年11月,先后任汉中地区柴油机厂、针织厂干事;1985年11月至1986年9月,任汉中地区经委政治处干事;1986年9月至1992年10月,先后任汉中地区经贸委经协科副科长、科长;1992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城固县政府副县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5月,任城固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城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01年7月至2005年4月,任城固县委书记;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任咸阳市政府副市长;2005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咸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2年3月以后,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接受裴育民辞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裴育民辞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接受赵庆明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庆明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锋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妥善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克服冬春连旱和秋淋灾害等不利影响,圆满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结构逐步优化、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好势头,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同意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工业主导、文化兴咸、生态优市、民生为先”四大战略,突出“四围绕、四加快”发展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集中精力抓工业、集中优势上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力量惠民生,确保生产总值增速位居全省前列、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咸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阳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咸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阳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咸阳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裴育民主任代表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切实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这个主题和市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进程,建设实力雄厚、文化繁荣、生态优美、幸福温馨的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云院长所作的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31日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世民检察长所作的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