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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州乡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和清江港口建设视察工作

来源: 恩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2月05日 09:04

  11月25日至27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德海带领由州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州人大财经委部分委员、州编办、交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视察组,到巴东县开展州乡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和清江流域旅游港口建设情况视察。
  为督办州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清江流域旅游港口建设的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25日上午,视察组一行从长沙河渡口纸厂湾码头乘船,沿途查看了清江航道整治疏浚工程现场、纸厂湾航电枢纽工程初步选址,以及恩施港石心河港区、汾水港区、云坛口港区、景阳港区和水布垭港区规划建设情况。随后,视察组分别到巴东绿葱坡、野三关、茶店子、沿渡河和溪丘湾5个乡镇,实地考察了村道南水线、坪大线、孙万线、杨肖线、袁灯线、茶磨线和火工路等乡村公路及附属安防工程建设、养护情况。

  在27日下午召开的州乡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巴东县政府关于乡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巴东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代表的意见,并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评估。
  于德海指出,州乡村公路条例自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全州乡村公路建设。截止2012年底,我州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8947公里,其中农村公路16910公里,占全州在册公路总里程的89%。但是,目前我州农村公路建管养方面还存在建养任务十分繁重、建养资金严重不足、建设标准普遍较低、交通安全设施欠账较多、建养体制机制不顺、运营效率普遍偏低等问题。

  于德海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加强政策争取和资金支持的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建管养步伐;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自治州制定的条例,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州七届人大常委会将在本次州乡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保障农村公路服务有机构、发展有规划、建设有标准、养护有责任、管理有办法、资金有着落等方面下功夫,加快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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