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格交办 多机构督促
张家界市永定区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处理新机制
张家界市永定区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处理新机制
2月25日,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遐耀郑重地把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3件批评、意见和建议(简称建议)交到由区人民政府和区委组织部负责人手中,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和相关组织研究办理。同时,将这些建议的督办任务,分别交给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会上还下发了书面的《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五届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意见》,明确了办理要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王章钊代表区政府接受代表建议,并作了表态发言。这次会议标志着永定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新机制正式建立并运行。
永定区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区委文件转发了《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组织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批评、意见和建议处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处理的方方面面。在交办形式上提高了规格,将过去由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直接向“一府两院”交办改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体交办。在督促办理上增加了责任机构,由过去的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收集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再督办,改为先由区政府督查室督办,然后由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督办,联工委收集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再督办,重点建议的办理还将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新的人大代表建议处理机制,将确保人大代表的权利受到尊重,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罗爱民)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