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12月23日,儋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太光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玉娥、林明忠、陈海洁,秘书长吴文波出席会议。副市长郑钢、市法院副院长吴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振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何家传等同志辞去儋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接受冯步卷等同志辞去儋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及儋州市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倍增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请示;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文件。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被任命同志的供职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宜。
列席会议的还有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