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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来源: 桂林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12月20日 08:36

  刘君宣布大会开幕。    

  大会会场 

  12月18日下午,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市直机关小礼堂隆重开幕。

  下午3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刘君宣布大会开幕。与会代表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实有代表428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397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刘君、潘永建、石东龙、胡安伶、秦春成、蒋炳穗、王祝广、张晓武、叶兆泉、蒙永福、郭维奇、鲁圣发、黄书明、石春莲、肖立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领导李志刚、粟增林、黄俊华、陈丽华、巫家世、周卫、黄济贤、徐锋、王建毅、袁绪祥、刘明昱、李文升、蒋廷春、汤桂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熊显元、卢火雄、杨程,市政府党组成员郑云涛、杨思情,市政协党组成员莫玲玲、莫燕萍、余秋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梁建平,市政府秘书长赵仲华,市政协秘书长苏甲杏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即将届满,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本次大会需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桂林市选出的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不负全市各族人民的重托和期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君在主持讲话中说,选举桂林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市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自治区人大代表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自治区各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其法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全区的政治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作为自治区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一个选举单位,这次大会所肩负的使命和任务是重大而崇高的,代表所投下的每一张选票都是庄严而神圣的。为了开好这次大会,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大会主席团的主持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贯彻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关于本次大会选举安排要求,圆满完成大会选举任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办法中规定,在桂林市选举的63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出自治区推荐的代表12名,少数民族代表12名(不含自治区推荐的少数民族代表候选人),其中:壮族3名、瑶族6名、苗族1名、侗族1名、回族1名。

  当天,各代表团还分团审议了有关草案和候选人名单等。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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