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10月3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决定任命樊新鸿为桂林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邓康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市交通局局长钟德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桂林市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永松所作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兰辉所作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行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处工委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榕所作的《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说明》。
分组审议时,委员们认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总体情况良好,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取得明显进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持续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为“十二五”期末全面实现发展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委员们同时对我市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樊新鸿为桂林市副市长。
潘永建向刚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有关公告、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详见第二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永福、鲁圣发、黄书明、石春莲、肖立华及其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周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委室副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和5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民代表应邀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