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昨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挺青、李选民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仕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青、华红、邓木林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瑛,副市长黄树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服务惠州经济建设为核心任务,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免疫系统”功能。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要严格控制预算调整,避免随意增加预算,控制支出;三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压缩一般性接待支出;四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民生事业资金的审计,加强前期和中期审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惠州市2012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12年本级财政决算。据悉,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32.8亿元,总支出113.8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8.99亿元。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当前我市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未来3年要继续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项目的发展,特别是要大力支持潼湖智慧城的发展,着力打造新的千亿级战略平台;要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坚持将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大力支持国家生态市的创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着力培育壮大财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为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水土保持意识;要加大投入,增加水土治理费用;加强预防监督,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要加强执法,坚决遏制破坏水土的行为;要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各级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常委会组成员建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大行政诉讼制度宣传力度,加强行政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判创新,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机关首长要积极应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各级法院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通知行政单位负责人应诉,严格执法,树立司法权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惠州市第六批荣誉市民的议案》,同意授予李丙植等24人“惠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此前,我市已于1995年、1997年、2003年、2005年、2009年分别授予5批共143人“惠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会议还补选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审议了其他事项。
张瑛表示,有关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和管理,控制预算追加,确保财政预算有效执行;要继续加强财政监督,加快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价改革;要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大力培植财源;要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制定详细计划,限期抓好整改;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改进审计方式。
黄树正表示,相关部门要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市的目标抓好水土保持工作;要强化宣传领导,夯实水土保持的基础;要加快治理步伐,搞好综合防治;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