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对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进行执法检查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临桂、荔浦、平乐等县,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防疫,有力促进了养殖业发展,保障了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市政府每年把动物疫病监测、疫情处置、疫苗冷藏等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通过强制免疫制度的实施,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逐步提高。2012年全市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的免疫密度均达99%,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打下坚实基础。2010年以来,我市已经连续3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畜牧生产得到了较大发展。我市生猪、家禽产量均排在全区前列。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各级政府要加大防疫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切实保障好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蒙永福、熊显元率队检查。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