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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到邕宁指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来源: 南宁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4月16日 13:57

  4月11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邓其新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组到邕宁区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指导,并与邕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互动座谈。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其新一行首先听取邕宁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了解了备案审查工作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组从规范性文件的概念、范围、具体类型(种类),审查的方法、步骤(工作流程)等多方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指导,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近几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做法和主要经验。同时,指导组对邕宁区今后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组织城区和乡镇人大、“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自治区及南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审查办法,学习《宪法》、《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二是加强指导和沟通工作。要经常与城区政府、乡镇人大的联系与沟通,督促报备机关依照法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各种规范性文件,杜绝瞒报、漏报现象。三是要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城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审查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其修改、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范性文件,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四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各种工作机制,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新的做法,努力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康发展。

  指导组的具体业务指导使邕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加深对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懂得了工作的具体方法、步骤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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