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场
3月22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与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依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副主任赖贵寿、邓其新、袁曼虹、温守荣、刘雄、阮兆丰,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副市长肖志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处级干部,市辖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与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为了使这个议题的审议更有针对性,常委会组织与会人员到横县实地视察了春耕生产情况。大家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全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今年的春耕生产,部署及时,保障到位,开局良好。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不利因素。会议综合大家的意见建议,作出了关于2013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抓好春耕生产的决议。希望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全年农业农村发展目标的实现。
会议对《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大家认为,随着我市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也不断显现,现行的《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和《南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已经滞后,操作性也不够强,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在适当的时候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谢寿堂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认识全国两会的重大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热潮,要把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中心内容,结合实际学、全面深入学、创新方式学、领导带头学,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彭清华书记考察南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真正把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不断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